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载货载客电梯招标采购

第一部分  招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

1.2、工程地点: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济钢农场北,西临天玑路,南临航天大道,北侧为引黄干渠,东侧为规划天机东路。

1.3工程规模: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主要为年产36万片8寸硅基功率器件和12万片6寸SiC功率器件的工业厂房。拟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面积约440906.4m2,约662亩;总建筑面积约675803.35 m2。项目分一期和二期两部分施工。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4259.16 m2。一期一阶段为一期先期开展的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16947.21m2。一期一阶段位于规划220KV变电站部位的南侧,占地面积约230亩,约占一期建设用地的78%;包含1栋8英寸晶圆厂房(4/5F)、1栋外延厂房(3F)、1栋动力厂房一(-1/3F/4F)及其相应的5栋库房、1栋废水处理站(2F)、1栋变电站(2F)、1处大宗气站和2栋门卫房(1F)。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项目工程附属设备-电梯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4.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子鹏  13046007727     

5.合格的报价人

5.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陆仟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贰仟万元;

5.2、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所代理品牌必须符合此要求;

5.3、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如为代理商投标除以上资质外还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人员资质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5.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与中建、中铁系统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

5.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设备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根据所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资料、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采购人2019102718: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采购人,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19102818:00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招标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招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招标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设备报价表(附表1)。

12.6设备描述表(附表2)。

12.7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12.8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的企业税务登记证(有效扫描件)。

12.10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1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2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3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4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5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6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12.17 供应业绩:见“合格报价人”要求。

12.18报价人概况。

12.19 产品技术规格书。

12.20报价人须提供采购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1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报价保证金

13.1报价人应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额度见“采购信息”中“采购设备一览表”。

13.2报价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人账户,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验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3.3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

13.4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7日内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3.3(1)情况的报价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7日内,向成交人和其他未出现13.3情况的成交候选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

14.产品报价

14.1报价包括产品的制作、检验、包装、运输(含保险)、卸车及税金(含增值税及进口件关税)等全部费用;还包括质保期内正常维保服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办理质保期(1年)年检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电梯使用登记证》等费用及各种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14.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设备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3报价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固定不变,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4.4 报价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生产商除外)。

14.5结算价格:

1、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2、货款支付:

3、设备采购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电梯设备供货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与发包人已签订《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发包人支付电梯设备费的30%作为设备采购预付款,承包人收到预付款并得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即安排生产。

4、设备采购验收款: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合格、并提供该货物的正规发票、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后三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备费的95%。

5、质保金: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退回承包人。

6、结算方式:以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或铁建银信等方式支付货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5.报价有效期

15.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报价文件资料)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报价表、设备描述表均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在一外包件内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

18.报价文件的密封

18.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将装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装在两个内信封,并在内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然后把两个内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信封装好,内外信封均密封完好“报价文件”字

18.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9.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报价文件于20191029日北京时间9:00时前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济钢农场北中铁十四局集团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经理部。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9.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招标

20.招标

20.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

20.2招标会上,采购人将按递交报价文件的逆序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 采购人将做会议现场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20.4采购人依法成立评审小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1.澄清

招标会议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招标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

22.3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确定成交人

23.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排序确定成交人。

24.成交通知书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报价无效的权力,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25.授予合同的标准

25.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5.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26.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7.履约保证金

27.1履约保证金为万元整,招标结束后,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足额补缴。

27.2如在本条规定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保密

29.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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