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经理部集中采购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各潜在报价人:
现公开采购信息,望贵单位参加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太阳能路灯采购谈判。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编号:ZTSSJ03-WZ-2022-057。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的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或代理厂家近三年(2019~2021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6日8:30至21: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200元整,交至采购人财务部,售后恕不退还。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综合管理中心(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交通局乌伊路220号)设备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PDF格式),恕不提供纸质版。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文件于2022年8月22日北京时间9:00-11:00时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北京时间11:0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综合管理中心(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交通局乌伊路220号)会议室。
5.有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2年8月17日20:00前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纪红 17862971555
李 聪 15114513316
邮 箱:1029258858@qq.com
二〇二二年八月
附表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方 |
1 | LD-01 | 太阳能路灯 | 套 | 98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经理部 |
2 | LD-02 | 太阳能路灯 | 套 | 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