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集中采购( 声测管、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压浆料、高强螺栓)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声测管、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压浆料、高强螺栓
招标文件
编号:ZTSSJ03-WZ-2021-07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声测管、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压浆料、高强螺栓)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需声测管、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压浆料、高强螺栓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编号:ZTSSJ03-WZ-2021-070。
1、采购内容
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
(外加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不接受代理商,厂家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粉煤灰)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规模5万吨。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40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700万元(含)人民币。
(压浆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
(高强螺栓)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外加剂)生产厂家具有成套的外加剂生产线,年产量不低于 2 万吨。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粉煤灰)生产厂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17)第6条技术要求中I、Ⅱ级粉煤灰的检验规定,且质量稳定。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压浆料、高强螺栓)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具有近三年(2018-2020年)甘肃省内至少两条高速公路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授权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8:00至2021年9月1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招标服务费,并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联系邮箱:
1)招标服务费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公告第6项;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7)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经招标组织单位核实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3招标服务费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标书发送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声测管、压浆料、高强螺栓)2021年9月16日下午1:00至2:00时。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2:00。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定西市临洮县刘家湾村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刘家湾附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体详见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请于2021年9月10日8:00-2021年9月12日18:00期间交纳,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
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包件名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标人信息
组 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薛 猛 15953743736
王奉素 18698460123
黄 浩 13061417980
丁继彪 13399993619(试验部门主要联系人)
邮 箱:1481767378@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3705016188100977889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
附表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需用地点 | 采购方 | 备注 |
FMH-001 | 粉煤灰 | I级 | 吨 | 13400 | 300 | 20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 经理部 | ||
SCG-001 | 声测管 | Q235 D50*1.5 | 米 | 12538 | 300 | 20000 | |||
YJL-001 | 压浆料 | 吨 | 100 | 200 | 10000 | ||||
GQLS-001 | S8.8级高强螺栓 | M20*70 | 套 | 204655 | 200 | 20000 | |||
WJJ-001 | 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吨 | 1034 | 300 | 20000 | |||
速凝剂 | 无碱液体 | 吨 | 374 |
附件2
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 ||||
申请人名称 | ||||
招标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 |||
声明 | 招标服务费为我公司自愿缴纳,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2021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S36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施工起点位于YK4+030,终点位于YK9+355,起讫里程为YK4+030-YK9+355/ZK4+030-ZK9+325,路线长5.325公里。本项目主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项目。
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
本合同段总投资4.98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
招标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2)。
组 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薛 猛 15953743736
王奉素 18698460123
黄 浩 13061417980
丁继彪 13399993619(试验部门主要联系人)
邮 箱:1481767378@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3705016188100977889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
5.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5.2财务能力要求:
(外加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不接受代理商,厂家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粉煤灰)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规模5万吨。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40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700万元(含)人民币。
(压浆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
(高强螺栓)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且两年内销售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垫资不能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外加剂)生产厂家具有成套的外加剂生产线,年产量不低于 2 万吨。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粉煤灰)生产厂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17)第6条技术要求中I级粉煤灰的检验规定,且质量稳定。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压浆料、高强螺栓)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具有近三年(2018-2020年)甘肃省内至少两条高速公路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5.6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授权函。
5.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卸车、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8.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果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扫描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凡2021年9月11日18: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1年9月12日18:00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箱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报价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开标截止时间。
10.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1.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投标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产品报价表(附表1)。
12.6产品描述表(附表2)。
12.7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12.8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有效扫描件)。
12.10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1制造工厂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2近三年(2018~2020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3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4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5投标人近两年度(2019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6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12.17 供应业绩:见“合格投标人”要求。
12.18投标人概况。
12.19 产品技术规格书。
12.20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1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12.2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1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见“采购信息”中“采购物资一览表”,各包件单独缴纳投标保证金。
13.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
13.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15工作日内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13.2(1)情况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13.2情况的中标候选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材料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产品报价表(附表1)、产品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产品报价
14.2.1 出厂单价
报价产品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4.2.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利润及各种税费的综合费用。
14.2.3投标人报出的综合单价(或固定差额)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固定不变,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4.2.4投标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生产商除外)。
14.2.5结算价格:结算价格=结算单价(浮动单价)*结算数量。
高强螺栓采用浮动价格结算,具体如下:
(1)投标报价到站单价(M)=(投标报价基准价P+固定差额N),固定差额N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投标报价基准价(P):
高强螺栓:以2021年8月23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首次公布的“兰州市场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圆钢HPB300 D20对应的所有品牌算术平均值取整作为基准价,即5720元/吨。
投标期基准价不做为结算用基准价格,仅用于投标报价及预估合同额计算。
(3)固定差额(N):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出的固定差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即使出现当地进行超载治理,运杂费仍保持固定不变。固定差额N可正可负,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4)浮动价结算方式如下:
结算单价A=结算比较价Q+固定差额N,固定差额N由中标人投标报价时报出。
结算比较价(Q):以订单下达日“兰州市场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圆钢HPB300 D20对应品牌的价格。
我的钢铁网未公布价格的,以同种品牌相近较小规格价格作为结算比较价,无相近较小规格时采用相近较大规格价格;如无同种品牌相近规格价格时,采用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其他所有品牌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比较价。如均无信息价时双方协商结算比较价。
遇节假日当日无信息价的,以节假日前日信息价为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的钢铁网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5)高强螺栓以套作为计量单位,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
(6)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7)供应周期: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含1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声测管、压浆料采用固定价格结算。
15.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要求,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
16.1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
16.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18.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投标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8.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声测管、压浆料、高强螺栓)2021年9月16日下午1:00至2:00时。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洮阳镇奶牛场院内)。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招标人拒绝接受。
19.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投标人是否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均无权索回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20.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开标。
20.2招标人将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 各投标人报价经公开宣读后,投标人签字确认。
20.4招标人依法成立评审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在评审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评标办法以综合评分法推荐合理价中标为基本原则,不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
22.3评审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2.4确定备选供应商
(1)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由采购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a. 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b. 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录5)。
(2)备选供应商的启用
中标人的供货能力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
可启用备选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需接受第一名的价格条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序确定中标人。
24.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招标人保留在授予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报价无效的权力,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合理低价的投标人。
25.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实质性改变。
27.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不超合同额2%缴纳履约保证金,最低不低于5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27.2如在本条规定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签约资格。
27.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无违约情况下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7.4中标人供货期内所供货物达不到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需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29.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单位开票信息
1、甲方信息
甲方全称:
注册地址:
负责人:
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发票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指定接收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2、乙方信息
乙方全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通信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发票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指定交接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运输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结算单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 税率 | 增值 税额 | 价税合计(元) | 如为浮动单价,则价格浮动计算方式 |
人民币大写金额 | |||||||||
说明: |
第三条 货款及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5日为结算日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定无误后,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款支付:
3.1、视业主计量款支付情况,如采用银行电汇,则供货综合单价不考虑贴息,乙方应及时调整供货单价;采用月结算方式。
3.2、其他材料付款方式:材料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计价款到付情况,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货款的65%,第三个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货款的32%,以此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总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因业主计量款不到位时延期支付。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第四条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一)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对账后7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通过发票认证之前不予付款。
(二)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三)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若乙方随意变更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乙方提供税务登记证明资料,并加盖公司印章。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一般纳税人证明页)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10.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供货单位一致,确保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涉嫌虚开发票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规范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2、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供应要求
1、乙方必须有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确保施工需要。
2、包装标准:
⑴国家或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⑵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3日内送达需用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2、因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保质供货,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信誉受损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00%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
2、运输方式:汽运。
3、运杂费用承担:乙方承担。
第九条 验收事项
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后验收。
⑴数量验收:按照实际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验收。
⑵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标准,供货期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由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验。
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传真)后 1 日内处理,否则视为认同。
3、甲方选定的生产厂家产品必须完全满足规范和设计质量要求。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2、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每月底及时向乙方提供次月需用量计划,以便乙方储备货物。
2、甲方应提前 3 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送货的规格、数量,因未提前向乙方提交以上信息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甲方现场协调调度不力,无故造成乙方车辆长时间积压,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满足甲方需求的数量储备和供应能力。
2、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通知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甲方施工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库单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随货同行。否则,需方拒绝接收。
4、交货地点有误: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若乙方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山东省长清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的文件组成
1、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报价文件、乙方服务及售后承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发生矛盾时根据下列文件排列顺序自上而下解释。
⑴合同。
⑵甲方的招标文件。
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澄清和承诺。
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需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订立 年 月 日订立
声测管:
(一)技术要求
声测管应符合《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GB/T31438-2015的规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产品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声测管数量验收以理论计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
(一)技术要求
1. 粉煤灰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的要求。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采用F类I级粉煤灰。对普通钢筋混凝土,粉煤灰烧失量不宜大于5%;需水量比不宜大于95%; I 级粉煤灰的45μm方孔筛筛余量不宜大于12%。粉煤灰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 的规定。
2.减水剂:各种外加剂中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宜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质量的0.02%,硫酸钠含量不宜大于减水剂干重的15%;减水剂宜采用聚羧酸系减水剂;减水剂的PH值、碱含量、含固量、泌水率比、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凝结时间差等相关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的规范要求。
3.速凝剂的凝结时间、1d抗压强度、28d抗压强度比应符合现行标准《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制订详细具体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产品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标准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过磅验收)。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粉煤灰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压浆料:
(一)技术要求
1.压浆料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专用压浆料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产品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高强螺栓:
(一)技术要求
1.高强螺栓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2006)、《钢结构用扭剪 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200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2006)的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产品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重要说明: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1.1为保证本次招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2.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招标评审工作。
2.2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2.3如果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本次评标办法以综合评分法推荐合理价中标为基本原则,不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依次进行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4.1资格评审
4.1.1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进行评审。资格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是否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要求。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4)投标文件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5)投标人或产品是否符合“入围”条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4.2 商务评审
4.2.1评审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描述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报价表。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文件。
(5)是否提供了满足文件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及近两年财务报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是否提供了同类报价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7)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组织供应、运输、验收、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9)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
4.3 技术评审
4.3.1仅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
4.3.2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2)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3)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技术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5.1按照单价复核合价、合价复核总价的原则复核投标人报价。
5.2评标价确定: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经复核后,如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一致,报价总价为评标价;如经复核后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不一致,则总价高者为评标价。
5.3中标价确定:如中标人投标文件发生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不一致,则总价低者为中标价。
5.4低于成本价判定:
5.4.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限定时间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分析价格组成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
5.4.2成本价的确定:
如投标人≤7家,取所有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成本价;
如投标人7<投标人≤10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名,取剩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成本价;
如10家<投标人≤20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名,取剩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成本价;以此类推。
5.4.3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评委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要求,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澄清,递交评审小组。但不得对报价进行实质意义上的修改。
7.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小组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推荐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按照总价最低原则,推荐其为最大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按照评审办法进行推荐。
7.3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负责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7.4中标人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将确定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签订合同后供应中多次出现影响施工或进度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启用备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的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年度平均值)决定排序。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可以拒绝的所有投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且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
(4)经评审小组认定所有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9.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9.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9.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被拒绝。
9.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或销毁。
报价函
致: (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编号:ZTSSJ03-WZ-2021-070),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产品名称和包件号)的报价,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产品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报价。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产品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为中标人。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招标人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文件(编号:ZTSSJ03-WZ-2021-070)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附: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他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3)邮编: 电话: .
(4)成立或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5)上级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6)公司性质:
(7)法定代表人:
(8)职员人数:
(9)2020年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3.近三年此报价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等:
序号 | 客户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联系电话/联系人 |
4.近三年此报价产品的营业额:(分物资种类填写)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5.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招标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一、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二、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三、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FMH-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含税到站价单价 | 含税到站价合价 | 税率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6 | |||||||
1 | 粉煤灰 | I级 | 吨 | 134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
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WJJ-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含税到站价单价 | 含税到站价合价 | 税率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6 |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吨 | 1034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
2 | 速凝剂 | 无碱液体 | 吨 | 374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
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SCG-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含税到站价单价 | 含税到站价合价 | 税率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6 | |||||||
1 | 声测管 | Q235 D50*1.5 | 米 | 12538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YJL-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含税到站价单价 | 含税到站价合价 | 税率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6 | |||||||
1 | 压浆料 | 吨 | 1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
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GQLS-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含税到站价单价 | 含税到站价合价 | 税率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6 | |||||||
1 | S8.8级高强螺栓 | M20*70 | 套 | 204655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FMH-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粉煤灰 | I级 | 吨 | 134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 2021年8月至工程结束。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WJJ-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吨 | 1034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 2021年8月至工程结束。
|
2 | 速凝剂 | 无碱液体 | 吨 | 374 |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SCG-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声测管 | Q235 D50*1.5 | 米 | 12538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 2021年8月至工程结束。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YJL-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压浆料 | 吨 | 1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 2021年8月至工程结束。
|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产品描述表
产品描述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包件号:GQLS-0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S8.8级高强螺栓 | M20*70 | 套 | 204655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 2021年8月至工程结束。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偏离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商务条款偏离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 商务条款 | 说 明 |
1 |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 ||
2 | 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 | ||
3 | 付款条款等见合同主要条款 | ||
4 | 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 ||
5 | 投标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6日内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 ||
6 |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 ||
7 |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山东省兰州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起诉。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价成本分析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序号 | 项目 | 占出厂单价比例(%) | 单价(元/吨)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单价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工地合价 | 注明运输里程 |
备注:投标人按产品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编号:ZTSSJ03-WZ-2021-070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辅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注:1、代理商报价时,必须报此表;生产厂家报价时,可选报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