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水泥集中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所需钢材的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招标编:ZTSSJ-WZ-2019-B003。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P.O42.5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40000吨(包件号:SN-01)。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9年8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上同时发布。
3、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罚期内的供应商及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他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投标文件获取:2019年8月2日至 2019年8月6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每包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标书费须采用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人财务部门,售后恕不退还。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大塘村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9年8月 16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大塘村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收到邀请后请于2019 年8月 10日17:00时前以传真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确认参与谈判后,需缴纳报价保证金贰万元整。报价保证金需采用电汇方式,缴纳至采购人财务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3050172753600000401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关全福 电 话:18522895506 邮箱:735718667@qq.com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