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预制构件厂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预制构件厂商品混凝土的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ZTSSJ05-WZ-2017-034

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C25商品混凝土9000方,C30商品混凝土5000方(SH-01包件)。

2、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II级粉煤灰,需提供具备生产II级粉煤灰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产品二次加工的代理商。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下属单位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授权单位需提供与生产企业(电厂)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他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本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1219日至20171221日上午8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每包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

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和美金磐酒店二楼会议室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 201712299:0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和美金磐酒店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贰万元整,请于201712299:00时前汇入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预制构件厂指定账户内,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账户: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预制构件厂

账号: 99610150101402246324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收到邀请后请于201712221700时前以传真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预制构件厂

联系人:李冠忠

  话:15105370703   

  箱:86912572@qq.com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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