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电梯集中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电梯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YGSWZ-2018-C006
1. 招标条件
宿州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工程所需电梯已经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20 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3 亿元人民币(最终工程结算以宿州市审计局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本工程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包含方案深化优化、方案报批、勘察服务、初步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
3.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及安装载货电梯50台,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载重量 | 速度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层站 | 备注 |
1 | 载货电梯 | 1600kg | 0.5m/s | 台 | 19 | 3/3 | |
2 | 载货电梯 | 1600kg | 0.5m/s | 台 | 31 | 4/4 | |
合计 | 50 |
3.3 本次采购及安装载货电梯的品牌要求及最高报价,具体如下:
国际一线品牌:奥的斯电梯(美国)、迅达电梯(瑞士)、通力电梯(芬兰)、(德国)蒂森克虏伯曼隆电梯、(日本)日立、(日本)东芝、(日本)富士达等;
国内一线中外合资品牌:西尼电梯(杭州)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迅达(中国)、上海三菱、日立(中国)原广日电梯、巨人通力电梯、东芝电梯(中国)等。
最高报价:最高报价总价不能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价高于该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
4.2 经销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载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
(3)、经销商提供安装、售后服务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经销商安装电梯并承担相应售后服务的委托书。
(4)电梯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柜、门机整机须与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全球统一商标(提供原厂原品牌制造商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五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9)当代理商投标时,所有关于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对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同样有效。
4.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时间: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5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5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下午17:00 时(节假日正常上班)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系方式证明书(至少要载明投标人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指定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联系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联系邮箱。招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的指定电子邮箱。
6.2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仔细核对本招标公告所列各项资格要求,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满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0:00。
7.2递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工业园区吉美纸业西邻中铁十四局集团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经理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开标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9. 联系方式和账户信息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工业园区吉美纸业西邻中铁十四局集团宿马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 孙道远 13997093909,马国军18530016712;
联系邮箱:1463905933@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一公司宿马项目部;
银行账号:99610150101401120985;
监督人信息: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633-2285927。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