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经理部水稳料、沥青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经理部

水稳料、沥青混凝土集中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ZTSSJ-WZ-2020-049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二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水稳料、沥青混凝土集中采购信息

                              编号:ZTSSJ-WZ-2020-049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经理部水稳料、沥青混凝土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水稳料、沥青混凝土。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水稳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以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单厂年产水稳料5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2018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76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沥青混凝土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与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以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3、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施工负责人委托书、报价人资质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委托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千万元(含)人民币;

5、报价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相应生产及安装资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17-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7-2019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830日至2020948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54529233@qq.com:

1)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公告第8.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7)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经招标组织单位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

4. 报价人对工地的勘察

报价人如果要求对工地的勘察,可于20208311800联系采购人,采购人将于20200902日上午9:00组织报价人进行工地勘察

5.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9508300900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山东省济宁高新凯旋路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009050900

6.投标保证金

请于20200904日下午18:00前交纳,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交纳,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包件名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见后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

7、招标人信息

需用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子亮   15555878927

             18605302636

        马甲瑞(技术)15659960206

 箱:654529233@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九标项目部  

 号:99610150101400730020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要求:汇款应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三十


附件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方

备注

1

SW-01

水泥稳定碎石

2.5MPa

2700.00

1000

2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快速路工程九标段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

3.5MPa

24000.00

水泥稳定碎石

4.5MPa

47400.00

2

LQL-02

沥青混凝土AC-13C

13257.00

1000

20000

沥青混凝土AC-16C

14105.00

沥青混凝土AC-20C

2960.00

沥青混凝土AC-25C

18840.00

沥青混凝土MSA-13

27787.00

2

LQL-02

稀浆封层ES-3 厚度0.8cm

平方

129630.00

乳化沥青PC-3、喷油量0.3~0.5L/m2

平方

3825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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