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 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管片防雨棚竞争性谈判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

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  

管片防雨棚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ZTSSJ-SDGS-WZ-2021-065

         (潜在报价人单位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穗莞深城际项目经理部的管片防雨棚集中采购。采购数量及包件划分具体见“采购租赁设备一览表”。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ZTSSJ-SDGS-WZ-2021-065。

1、采购内容:采购的物资、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谈判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616日至6198:30 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形式下发同时在《易采中国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发布。

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空港三道与领航六路交汇处中铁十四局穗莞深项目)。

3、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 0625上午930时,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空港三道与领航六路交汇处中铁十四局穗莞深项目),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于20210624日下午16:00前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包件名称,确保招标人可查收到相对应的到账记录。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交纳。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商的代理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总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Ⅰ标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张立冬 

电话: 17788141280                      

邮箱:14844415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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