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工程四工区项目部水玻璃招标采购澄清函
澄清函
致:各报价商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工程四工区项目部就水玻璃采购事宜组织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编号:ZTSSJ-SDGS-WZ-2021-10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有1项内容需进行明确或更正:
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4日上午10:00时,因时间冲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7日上午10:00时。
特此澄清
贵公司收到澄清函后,请予以书面回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工区项目部
2021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