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挖掘机、平板车、抑尘车、农用环保车、吊车租赁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挖掘机、平板车、抑尘车、农用环保车、吊车租赁公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就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挖掘机、平板车、抑尘车、农用环保车、吊车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编号:ZTSSJSGS-SBZL-2019-007

2、租赁内容: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报价保证金(元)

使用地点

SBZL-01

吊车

25T

4

500

2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昌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吊车

50T

1

吊车

130T

1

SBZL-02

挖掘机

60斗容量0.3m3

2

500

20000

挖掘机

220斗容量1m3或以上

1

SBZL-03

平板运输车

9.6

1

500

20000

平板运输车

13

1

农用环保车

8.5

1

抑尘车

10

1

2.1 以上车辆或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2.2 吊车,规格型号为25T50T130T,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2.3 挖掘机,斗容量0.3m3、1m3或以上,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2.4 拖车,规格型号为9.6米、13米,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2.5 抑尘车,规格型号10方,喷雾距离大于50米,车龄在3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2.6 农用环保车,规格型号8.5方,车龄在2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注:(1)吊车、挖掘机、平板运输车、抑尘车,驾驶员配备必须满足24小时施工需要

3、合格的报价人

3.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谈判设备租赁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2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注册的报价人除外);

3.4报价人必须是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3.5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3.6报价人近两年有良好的业绩,近两年在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合作业绩;新注册的报价人可以附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但合同的签订人必须和报价人工商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报价

4、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91214日至201912168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个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八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5、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91220800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八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包件,于2019121817: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组织人财务部,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崔东               张迎

 话:18758392277        13053991515  

 箱:5803880@qq.com  

开户全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

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 36050152015009212988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一九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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