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岚罗高速三合同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集中租赁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岚罗高速三合同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集中租赁公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岚罗高速三合同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 报价保证金(元) | 使用地点 |
罐车运输 | 10m3-16m3 | 立方米 | 110000 | 500 | 20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岚罗高速路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1 以上车辆或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1.2 常规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规格型号10-16m3,车龄在3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注:(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吊车司机配备必须满足24小时施工需要。
(2)以上搅拌站混凝土数量为大约数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拌合站简况:
2、搅拌站简介
岚罗高速三合同拌合站设置2台HZS90型混凝土搅拌主机,拌合站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G327与S225交叉口东北角附近。
主要是施工所有混凝土用量供应,生产各种标号混凝土20万余方。
3、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9日上午 9: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王蔡庄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谈判设备租赁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4.2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3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注册的报价人除外);
4.4报价人必须是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4.5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4.6报价人近两年有良好的业绩,近两年在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合作业绩;新注册的报价人可以附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但合同的签订人必须和报价人工商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9年11月26日8:00至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王蔡庄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6、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于2019年11月21日12:3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承租人财务部,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岚罗公路三合同项目部。
联系人:孙飞 侯玉标
电 话:15963355678 18769117115
邮 箱:616618878@QQ.com
标书费、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全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岚罗公路三合同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
账号:1610021039200117678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