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自购物资(钢材、水泥)招标内容澄清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自购物资(钢材、水泥)招标内容澄清函
招标编号:ZTSSJ-WZ-2019-E018
各投标人:
结合艾溪湖项目实际情况,现对钢材、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1、钢筋
原招标文件中约定“(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澄清修改为“(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代理商)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水泥
原招标文件中约定“(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旋窑水泥生产线,单厂年产水泥5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现澄清修改为“(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单厂年产水泥5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原招标文件中约定“(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现澄清修改为“(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含)人民币”。
3、除以上内容改变外,原招标文件(ZTSSJ-WZ-2019-E018)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望投标单位谅解,收到澄清函时以传真或邮箱形式给予回复!
联系人:崔东18758392277
邮 箱:5803880@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艾溪湖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一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