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来凤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吊车、装载机租赁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集中租赁来凤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吊车、装载机租赁公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就来凤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混凝土罐车、吊车、装载机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编号:ZTSSJSGS-SBZL-2019-005

2、租赁内容: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报价保证金(元)

使用地点

1

混凝土罐车

8m3-12m3

立方米

66000

500

20000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来凤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工地

2

吊车

25

2

3

装载机

斗容量3m3或以上

2

1.1 以上车辆或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1.2 常规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规格型号为8m3-12m3,25吨汽车式起重机,装载机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注:(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配备必须满足24小时施工需要。

2)以上搅拌站混凝土数量为大约数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3、工程施工概况

来凤站前广场用地面积共计76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77.50平方米。主要包含火车站站前地面北广场和地下负一层公交首末站、出租车停靠点、社会停车场等综合交通枢纽等土建工程。

4、合格的报价人

4.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谈判设备租赁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4.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注册的报价人除外);

4.3报价人必须是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4.4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4.5报价人近两年有良好的业绩,近两年在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合作业绩;新注册的报价人可以附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但合同的签订人必须和报价人工商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报价

5、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9615日至20196178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个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湖北恩施来凤县凤翔大道875楼会议室。

6、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9621080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湖北恩施来凤县凤翔大道87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于2019062012: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承租人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来凤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田震

 话:18695019877

 箱:55647293@qq.com  

开户全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99610100101400202928

 号: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一九年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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