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9-G014
1.1目前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土工格栅采购的投标。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1.1此次招标依据为: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施工里程为K0+000-K13+055,主线全长:13.05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线交叉、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胶济铁路公铁立交);大桥6座(唐王互通主线2号桥,温良路高架桥,龙山互通主线桥,巨野河大桥,大正路大桥,东巨野河1号桥);中桥7座(唐王互通主线1号桥,孙唐路中桥,Y025中桥,下穿济青高铁中桥,东郑村中桥,县乡路中桥,界沟河中桥);匝道桥11座(唐王互通3座,唐王南互通1座,龙山互通5座,济南服务区2座)。涵洞30道。互通3个,服务区1个。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
土工格栅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与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土工材料);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生产商必须获得有生产许可证(仅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年-2018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贷证明和2017年-2018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招标编号,汇款账户见公告8.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906978327@qq.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5.2招标文件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出售,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持5.1项要求的资料至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进行购买,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表1《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甄家村)。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时间:2019年5月21日09时30分。
7.2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甄家村)。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1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甄家村
联系人:孙秀玉 姚学森
电话:18816391167 18816391088
电子邮箱:906978327@qq.com
10.2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9961 0100 1014 0020 2928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ZTSSJ-WZ-2019-G014)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收货单位及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计划交货日期 |
TG-01 | 排扣式插入土工格栅 | 纵/横向极限抗拉强度≥80(kN/m) 纵/横向标称伸长率≤10% 注塑点极限分离力≥100N | ㎡ | 200000 | 500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甄家村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工地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量尺量方与点数结合验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 |
注:1.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若与《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均按此处执行,实际供货数量待甲乙双方订立书面合同以后,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物资名称 | ||
*招标编号 | ZTSSJ-WZ-2019-G014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单位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税务登记证号 | |||
*基本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注册资本金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 ||
*经办人签字 | |||
年月日 |
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填写项目,但带*项目必填。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