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外加剂增补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外加剂增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8-B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76号)批准立项并核准由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5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ZJHZQ-9标段起止里程为DK193+000-DK

225+202.53,线路全长32.202 km,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麻阳县境内。本标段主要构筑物为桥梁7355延长米/26座,隧道21383延长米/18.5座,路基3.502km/28处,正线桥隧比占本标段长度的89.2%。其中含新建麻阳西站车站一处、无砟轨道63.85km及相关大临工程。其中制架箱梁共324孔,32m简支梁共263孔、24m简支梁共61孔,制架范围DK187+942~DK231+117,含ZJHZQ-8标32孔,ZJHZQ-10标100孔。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艺设备及检测方式,组装和检测设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拥有成熟的产品制造技术,并具有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所提供产品应为成熟产品;投标人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速凝剂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上,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减水剂生产商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减水剂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的相关要求,速凝剂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速凝剂》的相关要求,并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两年铁路、公路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每年不少于一份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各招标人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6日至2018123,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账户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账户见公告9.2,不接受个人汇款);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⑥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0497498@qq.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5.2招标文件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出售,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持5.1项要求的资料至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进行现金购买,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1226830分至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26930,递交地点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马颈坳水电站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上发布。

7.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外加剂现场适配

为使各潜在投标人核算外加剂成本,确保外加剂质量,请参与本次外加剂(速凝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投标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外加剂样品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到5点到我项目(联系人:卢艳军13355310522)中心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试验,过时不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外加剂配方调整,并将调整好的配方准备两份,每份2.5公斤,一份进行现场适配,一份留存,配比试验所用原材料为现场水泥、砂石材料、粉煤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配比试验的单位,由我项目中心试验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或未通过配比试验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混凝土配合比28天试配强度未达到要求的,不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顺延。

9.联系方式

9.1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马颈坳水电站院内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郝志伟        邱源

电话: 15853132706    15689882485   

电子邮箱: 40497498@qq.com

9.2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号:4305 0172 7536 0000 02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麻阳县支行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ZTSSJ-WZ-2018-B006                                                               包件号:WJJ-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收货单位及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计划交货日期

1

减水剂

聚羧酸高性能,1%掺量(缓凝型)

4000

2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2018年12月      至工程结束

2

速凝剂

液态,4%掺量

600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ZTSSJ-WZ-2018-B006                                                                  包件号:WJJ-02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收货单位及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计划交货日期

1

减水剂

聚羧酸高性能,1%掺量(缓凝型)

1900

2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2018年12月      至工程结束

2

速凝剂

液态,4%掺量

500

3

减水剂

聚羧酸高性能,1%掺量(缓凝型)

19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4

速凝剂

液态,4%掺量

2000

5

减水剂

聚羧酸,1%掺量

(梁场使用)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6

引气剂

液态,0.5%掺量

250

7

膨胀剂

固体,50%掺量

5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物资名称


*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ZTSSJ-WZ-2018-B006                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税务登记证号


*基本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填写项目,但带*项目必填。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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