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新机场高速连接线(双埠-夏庄段)工程(天康路以西段)(起点~K7+380)三标段---废旧物资处置询价公告
废旧物资处置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SSJ-YGSWZ-2020-100)
我单位拟处置所属中铁十四局集团新机场连接线(双埠-夏庄段)(天康路以西段)(起点-K7+380)三标段项目部下场废旧物资,现组织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报价人参加。
一、处理物资内容。
包括以下物资:废旧钢筋约40吨,旧钢模板约300吨,废旧工字钢约50吨,合计约390吨。物资存放于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项目部施工地点,物资的具体状况见“附件二:现场照片”(附件二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请各报价人主动联系我单位)。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报价人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须谨慎、合理报价,符合市场实际或报价人自身成本情况。
2、报价人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必须按照我单位的要求签订合同(详见“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如成交人放弃签订合同,我公司将在三年内拒绝该报价人参与所有的采购和废旧物资处置活动,必要时上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中国铁建全系统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报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4、我单位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二次报价。
5、报价人须对询价文件第一条载明的所有物资进行报价,不得只对部分物资进行报价。
6、“附件二:现场照片”已经提供了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实物状况信息,报价人应主动与我方联系获取该附件并仔细查看。报价人如认为照片提供的信息不齐全,或者需获得更多更详细的信息,可主动联系我单位,自负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对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报价人一旦提交了报价资料,即视为对该批物资所有相关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报价中对所有风险做了充分的考虑。
7、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9日09:00时,我单位不接收任何逾期报价。报价人须在距离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五万元,否则其报价无效。
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新机场高速三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610150101404817132
行号:301100000120
8、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报价保证金电汇凭证、报价单(按照合同附表格式)、废旧物资处置合同(按照附件一内容和格式)、报价人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所有资料须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所有报价资料以书面文本方式提供。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信封或档案袋密封(须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指定的地址现场递交给我单位指定人员(指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重庆北路219号乙中铁十四局项目部,指定人员:商庆炎,联系方式:15269886616)。
四、评审和确定成交人。
1、我单位在报价截止后,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
以下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⑴报价人不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
⑵报价人未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供报价文件的。
⑶报价人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供报价文件的。
⑷报价资料提供不齐全或者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⑸报价人未按时、足额提供报价保证金的。
⑹报价人对询价文件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或者报价人提出了增大我单位责任或义务的要求,或者报价人提出了降低报价人自身责任或义务的要求。
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报价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按照我单位的要求追加保证措施时。
⑻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
2、我单位可能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资料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报价人应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应资料。
3、我单位对所有通过评审的报价人,按照报价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4、我单位履行定标程序,确定成交人。
5、我单位与成交人按照附件的内容和格式签订正式合同,成交人并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或预交款义务。
五、其他规定。
1、我单位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中止本次询价或者重新组织询价,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次询价公告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网站发布,请报价人主动联系我单位获得具体询价信息。
3、如报价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监督人举报。
4、我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庆炎
联系电话:15269886616。
联系邮箱:s.q.yan@qq.com。
监督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633-2285927。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