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2-3工区项目经理部商混竞争性谈判
中铁十四局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二标段三工区包含两站两区间、一个中间风井,分别为大岭山~大岭山东区间(长度1.43公里)、大岭山东车站、大岭山东~松山湖区间(长度3.1公里)、松山湖车站、大岭山东~松山湖区间风井(明挖法施工,25.6m*16m*38.27m),起始里程为CK31+972.223,终点里程为CK37+075.947。大岭山东站为东莞一号线的第16座车站,西接大岭山站,东接松山湖站,车站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片区建设路路中,呈东西向布置。车站采用地下两层两跨(局部三跨)岛式车站结构,总长度为240米,标准段宽度为19.7m,基坑开挖深度为17.86~19.78米。车站附属结构由4个出入口(其中C出入口为预留口)、2个风亭组组成。松山湖站为东莞一号线的第17座车站,西接大岭山东站,东接大朗西站,车站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片区新城路与沁园路交汇处沁园路北侧。车站采用地下两层四跨(局部五跨)岛式车站结构,总长度为403.9米,标准段宽度为49.7m,基坑开挖深度为17.5~24.4米。附属结构由7个出入口、3个风亭组、1个半地下冷却塔组成。总投资12.59亿元,土建工期50个月(2019年2月19日至2023年4月12日)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本次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招标物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2)。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2-3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邮 箱:
梁立超 18668939338 81616623@qq.com
5.1营业范围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扫描件)。
5.2财务能力要求:(包件号:SH01)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4供货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2016~2018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两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