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铁5号线项目部 设备集中租赁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铁5号线项目部
设备集中租赁信息
编号:ZTSSJ-SDGS-SB-2022-016
各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6工区项目部所用设备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邀请你单位前来参加此次设备集中租赁。
1、内容:
所需设备车龄必须在5年以内。所需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4月21日8时至2022年4月2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设备集中租赁通过邮件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PDF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报价人收到文件后,于2022年4月26日前回复是否参与,不回复视为放弃。
3、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9:00前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华星路23号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6工区项目部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4、报价保证2万元,请于2022年4 月28日下午05:00前银行转账形式递交到项目部,不接受银行保函。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见后附表《设备一览表》。(银行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以报价单位公司公对公转账,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4个包件,报价多个包件的可以一笔转账,但是需要对应包件数缴纳,例如:报价3个包件,则需要缴纳6万元保证金)。
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6工区项目部
账号:99011231014000914986
开户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行号:301100000120
5.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租赁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本次设备集中租赁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5.2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证明材料可以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5.3报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5业绩要求:报价人近2年来(2020-2021年)具有报价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
5.6履约信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5.7其他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供自有设备描述表及设备产权证明资料(新购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二手设备提供购买合同及过户资料)。
5.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租赁商报价。
5.9集中租赁设备准入要求:报价人报价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及山东地区环保治理要求。
6、承租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6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谷国满 18953832997 卞淑琴 18653202103
邮 箱:270768890@qq.com 、93628684@qq.com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