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隧道机电项目防火板、陶瓷薄板、逃生盖板、防火门电子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
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防火门)
(电子招标)
招标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目 录
(物资名称: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
招标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组织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机电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进行。招标信息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s://ecm.crcc.cn/login.jhtml)、“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开评标。
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1、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类企业或有供应经验的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仟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佰万元(含)人民币且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文件和物资资源证明文件和代理协议或授权书。
(2)投标人/制造商正常连续生产,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且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供应的消防类(防火板)产品具有国家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未被招标人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
2、通用资格要求
(1)与招标人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08:00至2022年7月2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
费用缴纳:按包件《采购物资一览表》,本次不收取工本费用。
获取方式: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我的标书下载”中下载对应包件的文件并联系采购人获取电子版图纸。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PDF格式),不提供纸质版。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时。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中“我的标书”中上传。格式为PDF格式加密版。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
投标人要求:开标程序启动后,投标人应按时登陆“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的开标大厅,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全程参与开标。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未按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视为自动放弃。
(1)为保证在电子开评标过程中的实时性与准确性,供应务必全程关注、参与开评标实时进展。
(2)有任何问题,可在“易采平台”的首页“供应商指南”的“供应商招投标流程须知”中下载查看。亦可拨打首页电话010-88507522进行询问。
七、招标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地 点: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合新村16号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邹华宾 18698559523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99610100101400627488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报价保证金 | 采购方 |
1 | 包件1 | 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 | 平方/套 | 见附件1清单 | 见附件1清单 | 0元 | 0元 |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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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隧道全线及工作井给排水与消防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中央计算机系统(软件部分)、交通监控系统、紧急电话及广播系统、无线通信系统、CCTV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设备监控系统(BAS)、动力系统(双切柜下出线及之后(不含双切柜))、机械系统,系统的深化设计、物资采购、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以及过江隧道八卦洲工作井及八卦洲侧明挖段、左线盾构段的隧道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上述工程缺陷责任期工作。
2.采购资金来源
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资金已落实,主要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性资金。
3.采购范围和内容
范围:通用范围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出厂检测、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运营及缺陷责任期内维修服务和法定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4.招标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合新村16号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邹华宾 18698559523
邮 箱:1051879089@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99610100101400627488
(1)、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类企业或有供应经验的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仟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佰万元(含)人民币且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文件和物资资源证明文件和代理协议或授权书。
2)投标人/制造商正常连续生产,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且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未被招标人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
(2)通用资格要求
1)与招标人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果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补遗,2022年7月22日17:00时前发布澄清补遗公告,上传盖有公章的电子文件附件,并规定时间要投标人给予确认,确认时可上传电子文件附件。如果投标人预期没有发送确认通知,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9.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投标人以加盖公章的电子文件方式向招标人提问。招标人发送消息并上传电子文件通知所有投标人。对于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报价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人在截止日前可发布澄清补遗公告,并上传盖有公章的电子文件附件。
澄清补遗公告发布时,规定时间要投标人给予确认。
10.2
投标人收到澄清补遗公告后,在澄清补遗规定的时间内,给招标人发送确认通知,确认时可上传附件。
澄清补遗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投标人没有发送确认通知,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10.3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投标文件的版式及文字
11.1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2投标文件应按连续页码顺序排版编制。
11.3投标文件需以PDF加密格式上传。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目录设定投标文件的页码索引,可根据页码索引快速定位文件内容。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产品报价表(附表1)。
12.6产品描述表(附表2)。
12.7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12.8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有效扫描件)。
12.10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1制造工厂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2近三年(2020~202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3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4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5投标人近两年度(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如有需有效扫描件)。
12.16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12.17 供应业绩:见“合格投标人”要求。
12.18投标人概况。
12.19 产品技术规格书。
12.20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投标保证金(以招标公告第5条内容为准)
13.1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信息”中《采购物资一览表》。
14.产品报价
1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材料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产品报价表(附表1)、产品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 投标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
14.3结算价格:结算价格=结算单价*结算数量
14.4产品报价:本次采购的设备物资采用固定价格结算,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15.报价有效期
15.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5.2
在有效期截至前,招标人需延长报价报价有效期。需发布澄清公告,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文件,规定时间让投标人确认。
在澄清规定的时间内,给招标人发送确认通知,确认时可上传附件。逾期视为默认同意
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
16.2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为加密PDF格式。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9.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时。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中“我的标书”中上传。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
投标人要求:开标程序启动后,投标人应按时登陆“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的开标大厅,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全程参与开标。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未按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视为自动放弃。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加密不完好的,招标人拒绝开启其包件。
19.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投标人是否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均无权索回投标文件。
20.评审
20.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方式开标。
21.2到开标时间时招标人、评审专家和投标人同时登陆开标大厅。
在开标大厅中,招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提示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和报价总额。
投标人没有按时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和报价总额,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人审查开标信息,编制开标记录表后在开标大厅中公示。
20.3 开标记录表公示,如果信息无误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中确认。逾期自动确认。
20.4招标人依法成立评审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1.澄清
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发送带有电子附件澄清消息,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上传盖有公章的附件。逾期视为默认同意。
22.评审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招标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
22.3评审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2.4确定备选供应商
(1)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由采购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a. 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b. 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出具承若书(详见附录5)。
(2)备选供应商的启用
中标人的供货能力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可启用备选供应商。
2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招标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的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
2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投标人在“我的中标通知书”中下载
25.授予合同的标准
25.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合理低价的投标人。
25.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6.调整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实质性改变。
27.履约保证金(待签约时确定)
28.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保密
29.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专业类别:
采购类型: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406+XX+SW+XXXXX
购买方:
销售方:
年 月 日订立于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406+XX+SW+XXXXX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依照甲方企业《采购文件》(编号:CRCC14G6WZ-XXX--XXX-XX )、乙方报价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签定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企业: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1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1号 邮编:250014
法定代表人:于长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370100163140411G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7001618810050147036
发票指定接收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企业:(须填写销售方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有效电子送达邮箱: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
电子邮件:
第二条、联络
1、本合同规定双方沟通采用正式有效的沟通方式:(1)书面档,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等;(2)本合同指定电子邮箱收发的电子邮件;(3)本合同指定联系人通过本人QQ\微信传递的档。
其他口头沟通等非正式方式,只有可以提供上述正式沟通方式予以佐证时才算有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沟通联络,该数据电文进入本合同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者指定联系人本人QQ\微信时生效,以系统显示发送成功时间视为实时送达时间。该时间是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
甲方通过正式沟通方式发送给乙方催货函、通知等档,乙方须在收到档24小时内以正式沟通方式回复,否则视为乙方完全默认和回应甲方档内容。
第三条、合同和相关资料的使用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双方约定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资料移交、使用范围与保密工作】
第四条、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详见合同附件1:《 采购清单》。】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详见合同附件1:《 采购清单》。】
第五条、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
1、不含税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配电箱采购清单》。】
2、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
2.1单项(货物/劳务/服务)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率为【 】%,税款为【 】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增值税额 | 价税合计(元) | 如为浮动单价,价格浮动方式 |
》 | |||||||||
人民币大写金额 |
注:
1、增值税率相同。
2、系统设备按套/组计量,合同详细列出套/组包含的清单,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容、还应包括整套系统设备运行必需的所有辅材、如连接线缆、连接件等。
第六条、
价款结算方式、期限和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结算
1.1原则上无预付款。
1.2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到货验证(包括委外检测)合格,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后30日内,甲方支付货款总价的60%。
1.3乙方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证明档。
1.4甲方完成货物全部安装、调试、运行并经最终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的35%。
1.5工程开通运行12个月后30日内付清余款,即支付货款总价的5%。
1.6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转账、铁建银信、6个月账期的银行承兑。
1.7如果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甲方拖欠乙方货款时不构成违约。
1.8货款严禁进行债权转让,否则承担转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甲方书面同意除外)。
2、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2.1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发票。(若由于条件限制必须与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乙方开具发票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2.3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①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②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③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④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⑤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若乙方随意变更账户,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⑦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⑧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证
1、质量标准
1.1货物质量、技术性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及本工程项目设计要求,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功能需求。
1.2货物质量必须满足甲方《采购文件》的要求,必须履行乙方《报价文件》关于货物质量、技术性能的所有承诺。
1.3乙方所供同类货物必须通过国家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如法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阻燃耐火检测合格报告、CRCC认证等相关产品认证等),在有效期内并且范围涵盖所供产品。
1.4乙方所供货物须为其具备生产经验的成熟可靠产品。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为产品生产、服务质量及安全事故或问题被行业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
1.5乙方所供货物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进度。
1.6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起诉、指控、仲裁等不利侵害。
1.7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1.8乙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证明档。
2、质量保证期限
2.1缺陷责任期限:期限从整个系统投入试运营或整个系统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以时间后者为准)起计算的24个月。期间如果发生非不可抗力及非人为损坏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货物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2乙方按甲方要求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按照货物类型要求参加开箱检验及问题处理、合同约定的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和性能验收试验。
2.3在缺陷责任限期内,如发现产品在设计、工艺、设备、材料或施工等方面存有缺陷,乙方应立即自费采取维修、弥补、更换或其他适当的措施,使缺陷及由缺陷造成的损失或损坏部分恢复完好。但乙方不免费承担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维修、弥补、更换及缺陷恢复责任:(1)甲方的不当操作或维修;(2)甲方超出系统或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允许使用范围使用;(3)有关规范或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的正常损耗。
2.4乙方义务不适于以下任何材料或部件(但其前提是这些材料或部件必须在系统或设备的有关说明书中明确说明):(1)正常寿命不足两年的材料或部件;(2)在正常工作时会产生较大损耗的材料或部件。
2.5发现缺陷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通知中应说明缺陷的现象和性质。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委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甲方应提供条件使乙方人员能够进入发现缺陷的现场,以便乙方能够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
2.6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甲方通知的缺陷修复合格,甲方有权独自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从未支付合同尾款中直接扣除,如果尾款不足则差额部分应由乙方补足。
2.7如果由于缺陷或对缺陷所做的补救工作使整个系统或其部分不能正常使用,则整个系统或其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应等于系统或其部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时间。
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扣除
3.1履行完合同义务且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质量保证工程开通运行12个月后30日内付清余款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
3.2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质量保证金的扣除与不计息返还;
3.3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和费用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八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按照国内、行业标准及惯例包装;需进行必要的规整或装箱,以有利于成品保护、方便装卸、防盗防破损为原则。
2、外包装标识要求:标识应完整、清晰、牢固,所示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清晰可辨,与随行货单载明内容一致,以便于接货清点验收。
3、包装物供应与回收:需要回收的包装物双方商定供应与回收方式。如散装水泥供方应免费提供水泥储存罐,并负责安装,用完后供方自行回收,供方* 日内不回收的,甲方有权收取场地占用费及保管费。
4、损失赔偿:双方可约定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修理、更换、赔偿责任与方式,以及相应费用的承担。
第九条、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可以具体到项目中心料库、站或区间的现场料点、现场驻点)
收货联系人: 电话: E-mai:
2、交货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交货时间以书面或电文通知为准。乙方应当于到货前48小时将到货名称、规格、数量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接货。
3、甲方有权变动货物的交货日期及具体地点,如有变动,以甲方书面或电文为准,且由卖方承担费用。
第十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承担和保险
1、交货方式:产品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乙方应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保证工期要求、保证货物安全。
2、运输方式:①明确使用的运输工具,比如: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②乙方负责运输,应在货物发运前48小时之内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3、费用承担:①货物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由其办理理赔事宜;②甲方办理正式验收交接手续前,乙方承担货物、设备的全部保险责任和毁损风险。
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卸车由甲方组织并承担卸车费用(因货物特殊,双方商定情况除外)。
5、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签收货物后,货物的产权、毁损和灭失风险随即转移。
第十一条、监造
该合同产品无需监造。
第十二条、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
1、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乙方需现场配合调试人员,本合同明确要求调试人员必须是源生产厂家的人员,且是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而非代理商或集成商拼凑的人员。
2、乙方在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定,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工厂检验、测试
①按照技术需求货物检验内容,合格检验证书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凭据,不作为最终检验定论;②工厂检验、测试由乙方负责或主导进行,乙方对检验、测试的整个过程进行把关和管控,若发生人身、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验收事项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日内,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到货验收,到货的现场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材质证件、货物交接等;按规定需要委外复验及监理见证开箱检验的按照规定执行。
2、以双方合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采购文件要求和报价文件作为产品的检验依据。
3、如实际验收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到货验收(含按规定进行的委外复验、监理见证开箱检验)后 10日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质量存疑货物款项。
4、对于质量有异议的货物,甲方如果没有让步接收,乙方具有处置责任,甲方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5、物资到货至料库料场时,须由甲方项目物资人员、技术专工、库管员三方签收确认;如果直发至现场交给作业队时,须由甲方项目物资人员、技术专工、作业队指定人三方签收确认,仅仅有作业队签收属于违规和无效行为;如果到货当时物资技术人员确实不能到达现场,可以委托作业队签收、拍照片发送印证留存、事后必须及时补签。
6、货物到达验收合格后,甲方项目物资人员必须及时从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点验记账,以保证账物相符、材料成本归集和真实反映工程进展状态。
第十五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①验收中出现问题等异议时,甲方在收到货物24小时内通知乙方;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出现问题及有异议的货物。③除有特殊约定外,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甲方验收仅指对货物或设备退货、折价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随货备品、备件和工具
1、乙方交货时须同时交付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及维护工具。
2、备品、备件以及维护工具必须单独包装、标识,并编制准确的《备品备件清单》一起交付。
第十七条、伴随服务【如需要双方约定】
乙方实施或主导进行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或试运行;供货物安装或维修所需的工具;培训等;提供伴随服务的乙方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为相关人员办理工伤、商业保险,若在提供服务过程及往来路途中发生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履约保证金
该合同双方约定无需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保证
①乙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或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和销售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有存在侵权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发生的的全部费用及损失;②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货物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等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③在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采取修复、更换、退货、折价等措施进行处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④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治安及其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伤害,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⑤乙方承诺接受并配合甲方对乙方的资信、合规审查及信用评价。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1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30%。】
1.2交货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违约责任:①甲方同意降低标准使用,双方约定按质论价处理;②退换货物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③若不能进行退换货物则按照不能交货处理。】
1.3逾期交货:【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货款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若逾期交货超过2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外寻找其他供应商的费用、误工窝工、工期延误损失等。】
1.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合同规定:【乙方未按国家标准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1.5交货地点有误:【①乙方除应负责运送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外,还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②若乙方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乙方要求甲方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拒力
①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政府或相关公职机构出具的证明档提交给合同另一方。②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③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④乙方已存在违约行为,在该违约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乙方无权要求按不可抗力原则免除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追究范围覆盖整个违约期间(包含不可抗力期间)。
第二十二条、索赔
【①更换新货物或修复有缺陷的货物,由乙方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②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果发生比较严重的供货质量问题、延误、约定的现场技术服务不符合要求等失信行为,甲方填写《不合格供方名录》附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企业启动供方失信评价机制。
3、甲方人员如果发生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嫌疑,乙方可以向甲方企业投诉,投诉资料发送邮箱dqhwztb@vip.163.com;须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事件证明资料、投诉人身份证扫描件,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变更及合同修改
【①一般情况下合同内容不予调整,发生调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②补充协议签订应明确约定数量、交货地点、规格型号变化调整等。③追加采购金额累计调整幅度不能超过原合同总额的10%;④调整货物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后,乙方享有延长履约时间权利,具体交货日期由双方协商。】
第二十五条、终止合同
【出现逾期交货、腐败和欺诈、存在质量问题、被行政监督机构或相关单位禁止使用或强制召回、货物连续2次出现检验不合格、拒绝接收货物发货计划、连续2次或累计2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供应、出现2次供应不及时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情况,甲方有权选择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分包、转包
【①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部分或全部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供应;】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生效
1、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应于交货日20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2、如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货时间不能满足货物的供货时间要求或无限拖延供货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质保期满双方责任履行完毕为止。
第二十八条、有效法律邮寄地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法向乙方当面送达往来函件,则甲方有权采用特快专递或其他经国家允许并依法经营的邮寄方式向乙方以下邮寄地址邮寄档资料,不论邮寄最终情况如何(包含拒收、退回、代收、存放收件柜(室)等),均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送达完毕。
乙方邮寄地址及邮编:
收件人联系方式(电话):
有效电子送达邮箱: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电子送达邮箱向乙方传送资料、信息的,自甲方资料、信息传送进入乙方邮箱,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送达完毕。
乙方保证所提供邮寄地址、电子送达邮箱的有效性;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到货原始单据、对账
1、到货原始单据
1.1单据范围包括乙方送货交接单(须有资格人签字)、物流单、快递单等原始单据的原件。
1.2 连续编号:甲方须按照不同供应商把其原始到货单据按时间顺序连续编号,按供应商分别粘贴或者长尾夹、燕尾夹等文具夹存放分类保管,不得重号漏号。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妥善保管原始单据,乙方所持单据如有遗失、损坏无法辨认情况则甲方有权利不予认可。
1.3 到货原始单据须与材料计划、订单、发票复印件、出库单能够环环相扣 、互相印证。
2、定期对账制度
2.1对账期限。一次性交货或者有限次数交货,可以等供货完毕一起对账;如果连续交货,必须定期按月对账、特殊情况期限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2乙方应持交货单据原件与甲方项目物资设备部对账,开具对账单。对账完毕,双方签认,乙方把发票、原始到货单据一起交与甲方。
2.3 乙方必须在规定对账时间内办理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过期后甲方不再给予对账及结算。 甲乙双方当期对账、结算完毕,视为当期及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对账结算完成后,如果乙方再提交以前的账单或者异议都视为无效,甲方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安全与环保
1.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风险全部自行承担或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车辆及货物进入甲方现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第三十一条、其他约定
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法订立修订补充合同。
2、甲乙双方如下信息(地址、联系人、电话、E-Mail等)必须齐全准确,否则评审不通过。
3、合同文本拟稿后24小时内,甲方把电子版合同、项目会签表、相关附件通过公司OA沟通平台上报审批,审批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执行先审批、后签合同,禁止颠倒程序违规操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擅自转让,转让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于长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订立 年 月 日订立
附件1:《物资设备采购清单》
附件2:《技术规格协议书》
附件3:《廉洁协议书》
附件4:《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
附件5:《采购相对方合规声明》
附件6:《采购相对方评估表》
附件7:《采购合规风险等级列表及审批表》
附件8:《采购相对方风险排除说明书》
附件9:《合规信息网上核查单》
1.1为保证本次招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2.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招标评审工作。
2.2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2.3如果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首先进行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依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4.1.1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进行评审。资格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是否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要求。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4)投标文件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5)投标人或产品是否符合“入围”条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4.2.1 评审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描述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报价表。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文件。
(5)是否提供了满足文件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及近两年财务报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是否提供了同类报价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7)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组织供应、运输、验收、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9)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
4.3.1仅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
4.3.2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2)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3)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技术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5.1按照单价复核合价、合价复核总价的原则复核投标人报价。
5.2评标价确定: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经复核后,如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一致,报价总价为评标价;如经复核后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不一致,则总价高者为评标价。
5.3中标价确定:如中标人投标文件发生唱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总价不一致,则总价低者为中标价。
5.4低于有效竞标价判定:
5.4.1有效竞标价的确定:
如投标人≤7家,取所有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有效竞标价;
如投标人7<投标人≤10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名,取剩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有效竞标价;
如10家<投标人≤20家,去掉最高报价二名和最低报价一名,取剩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有效竞标价;
如投标人>20家,去掉最高报价三名和最低报价二名,取剩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为有效竞标价;以此类推。
5.4.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有效竞标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限定时间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分析价格组成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有效竞标价竞标。
5.4.3明显低于有效竞标价竞标的,评委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6.评分办法:
6.1、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2分),资金实力雄厚,流动资金充足(1-2分)
6.2、生产厂商技术实力雄厚(3分)、产品质量有保障,品种齐全,有生产许可证,能够满足项目使用要求(2分)
6.3、报价人编制了供货组织方案(5分)方案比较完善且合理可行,运输能力、装卸能力满足工程现场需要(1-5分)质量保证措施、检测方法科学有效(0-5分)对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考虑充分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全面、可行(0-5分)
6.4、报价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承诺内容,报价人承诺超出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提供超值服务每增加一年质保期(2分)最高(6分)
6.5、报价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水平(5分),每增加一个合同额500万的招标文件类似业绩(2分),每增加一个合同额800万的招标文件类似业绩(3分)最高(10分);报价人合同执行中诚实守信,业主对其履约情况反映良好(3分)报价人提供合理化建议(2分)
6.7、报价得分(45分)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低于(或等于)预算控制上限价(预算控制价以补遗书形式发放),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上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价的确定: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开标后,有效投标报价少于7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3)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价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评标价的报价均按比例扣减分值,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45-投标报价差率(%)×100;低于评标价的报价且投标报价差率在5%(含5%)以内,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45-投标报价差率(%)×50;低于评标价的报价且投标报价差率在5%以外,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45-5%×50-[投标报价差率(%)-5%]×100;其中:投标报价差率(%)=|投标报价-评标价|/评标价。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要求,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发布澄清补遗公告,并上传盖有公章的电子文件附件。
投标人在澄清补遗规定的时间内,给招标人发送确认通知,确认时可上传附件。逾期自动确认。
8.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小组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推荐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2完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确认。
8.3中标人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过程中,招标人只确定中标候选人,且不作为最终中标人的依据。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可以拒绝的所有投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且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
(4)经评审小组认定所有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10.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0.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10.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被拒绝。
10.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致: (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 招标文件(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产品名称和包件号)的报价,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产品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报价。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产品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为中标人。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招标人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建设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 名称及其他情况:
(1) 投标人名称:
(2) 地址:
(3) 邮编: 电话: .
(4) 成立或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5) 上级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6) 公司性质:
(7) 法定代表人:
(8) 职员人数:
(9) 2021年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 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② 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 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单位万元):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3. 近三年此报价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等:
序号 | 客户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联系电话/联系人 |
4. 近三年此报价产品的营业额:(分物资种类填写)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5. 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招标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
我们 (生产厂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商地址) 。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报价单位注册地址)的 (报价单位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招标编号)、 (包件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报价单位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报价单位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报价单位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 制造厂名称: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一、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二、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三、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产品报价表(参照附件1格式)
投标人名称: 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到站价单价 | 到站价合价 | 发货地点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
合 计 |
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各种税费。
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描述表
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包件号:包件1-陶瓷薄板、防火板、逃生盖板、防火板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南京和燕路隧道 | 详见订货通知单 | 包装完好,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满足技术要求 | 以现场需求为准,按照项目部要求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偏离表
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商务条款偏离表
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 商务条款 | 说 明 |
1 |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 ||
2 | 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 | ||
3 | 见合同主要条款 | ||
4 | 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 ||
5 | 投标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6日内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 ||
6 |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 ||
7 |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价成本分析
编号:CRCC14G6JC-DZZB-2021-01
序号 | 项目 | 占出厂单价比例(%) | 单价(元/吨)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单价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工地合价 | 注明运输里程 |
备注:投标人按产品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编号:CRCC14G6JC-DZZB-2022-01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辅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注:1、代理商报价时,必须报此表;生产厂家报价时,可选报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