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用水泥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用

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7-132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坐落在江宁区风景秀丽的青龙山以南,江宁区高新技术园内,紧邻宁杭高速和104国道,距离南京市区25公里,交通十分便捷,公司主要生产硬件设施和质量检测设备配置完善,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具备年产10万m3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分公司于2016年11月份在南京市江宁区注册成立,主要业务承揽南京及周边地区盾构管片预制的任务。

1.3招标内容划分和要求: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交货地点

备注

水泥

P.Ⅱ52.5(散装)

t

23000

1000

2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工业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1.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生产商具有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2.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1.5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2.1.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及生产商均在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1.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质检部门通报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注:如代理商投标,根据业主相关文件,下列生产厂家优先考虑:

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海螺集团(中国水泥厂) 嘉新京阳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螺集团(宁国水泥厂) 海螺集团(白马山水泥厂) ⑦湖北华新水泥有限公司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25日至20179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工业园)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费用开具收款收据。

3.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物资招标文件登记明细表》(由招标人提供)填写盖章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314113185@qq.com邮箱投标人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均以现金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因银行账号正在开启过程中,暂时不接收电汇支付,招标人开具收款收据;购买标书用费缴纳后,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物资招标文件登记明细表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1008时00分至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10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工业园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工业园

联系人:

电话:  13223430666    

邮箱:314113185@QQ.com

户名全称: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17年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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