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外租机械设备集中租赁(二次)
谈 判 邀 请 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外租机械设备实行集中租赁(二次),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邀请你单位前来参加。
1、内容:
共分为 3个包件,其中:
包件-01:10m3洒水车2台;
包件-02:5610型塔吊17台(苏州吴江区);
包件-03:25t吊车2台;
2、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 2021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物资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取得租赁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出租人通过公户转账至我项目指定账户,一包一投,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也可交款后先向项目索要电子版招标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时发放书面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过本项目编号为ZTSSJ-2-SBZL-2020-15招标文件的单位,本次不再缴纳购买文件费用。
特别注意:汇款之前请先与招标方联系人进行确认,说明投标材料名称及包件号等。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所投包件号,沪苏湖IV标标书费。汇款完成后将汇款截图、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备注开户行行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到联系QQ邮箱,若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实报价人单位的,按未交标书费处理。
本次招标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
3、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 2021年4月30日8:00-9:30
报价文件递交: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物资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方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三楼会议室)。
4、投标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每包件 1 万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须采用银行电汇方式,在递交报价文件前汇入至租赁人账户。已缴纳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号为ZTSSJ-2-SBZL-2020-15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本次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4.1报价人应按租赁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报价保证金。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租赁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租赁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4.3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3.4(1)情况的报价人 3 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向其他未出现13.4情况的成交候选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三楼会议室
账 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131014000439482
联 系 人:王明 电 话: 18036216198
联 系 人:高辉 电 话: 15281235748
邮 箱:249985356 @qq.com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