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设备集中租赁竞争性谈判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石家庄地铁5号线五工区包含4站3区间,车站为解放大街站、建和桥站、名门街站、体育北大街站,区间为解放大街站~建和桥站区间(1170m)、建和桥站~名门街站区间(685.249m)、名门街站~体育北大街站区间(738.987m)。其中解放大街站为地下五层车站,长160m,建和桥站为地下三层换乘车站,长度180.194m,名门街站为地下两层车站,长284.5m,体育北大街站为地下两层车站,长210m,车站均采用明挖法;三个区总长2594.292m,均采用盾构施工,盾构管片外径为6.2m。总工期:预计开工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7年6月30日,工期4.5年。总概算额101144.02万元。        

2.承租人资金来源

承租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租赁设备合同费用。

3.承租人范围和内容

本次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描述表(附表2)。

4.承租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本玺  17515706599     邮箱:413440830@qq.com

刘文凯  18560876599     邮箱:552463001@qq.com          

5.合格报价人

5.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范围,必须是机械设备产权(含经营权)单位,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5.2财务能力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3供货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二年(2021~2022年)内具有报价产品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及设备产权证明材料。

5.4履约信用要求: 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合格的设备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设备。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租赁设备出厂相关资料等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承租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8.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租赁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承租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报价人如果要求承租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承租人。凡2023年032518: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承租人,承租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承租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3年032818:00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承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10.1在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承租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承租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使用胶装或线装,不用活页装订。

1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报价表(附表1)。

12.6设备描述表(附表2)及所有报价设备的合格证复印件、权属证明及全额设备发票或设备贷款证明。

12.7报价人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8报价人企业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12.9报价人经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12.10报价人的开户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报价人为三证合一,应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11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如有偏差需提供)。

12.12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如有偏差需提供)。

12.13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2.14 供应业绩

近两年在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合作业绩;(附清晰真实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可借鉴的经验。(新注册的公司除外)。

12.15报价人概况。

12.16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设备租赁报价

13.1本次设备租赁报价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费用包括利润、税金、司机工资、司机食宿、设备进出场费用、日常维修保养、大修折旧、附属油料及保险等所有为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附表1)、描述表(附表2),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13.2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采取固定价,租赁期内不再调整(月租设备除燃油由项目部供应,其他附属油料、配件等均由出租方承担;其余零星或按趟租赁的设备燃油与其他附属油料、配件等均由出租方承担)。

13.3 结算周期

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租赁结算期。

14.报价有效期

14.1自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5.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承租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

18.报价文件的密封

18.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两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报价文件”字样。

18.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9.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报价文件于2023年040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光华路与电厂街交叉口泽龙大厦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部会议室。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承租人拒绝接受。

19.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竞争谈判

20.竞争谈判

20.1承租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

20.2竞谈会上,承租人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以及承租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 承租人将做谈判会现场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20.4 承租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租赁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按租赁设备的种类分别进行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1.在谈判期间,承租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谈判租赁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谈判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谈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谈判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

22.3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确定成交人

23.确定成交人

承租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排名靠前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24.成交通知书

24.1承租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承租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租赁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25.授予合同的标准

25.1承租人将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5.2 承租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26.调整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设备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7.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承租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28.保密

28.1承租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8.2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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