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锚具、钢筋、钢绞线采购
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自购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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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所需用的锚具、钢材、钢绞线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4个包件,其中锚具2个包件、钢材1个包件、钢绞线1个包件,详情请见物资描述表。
2、合格报价人:
2.1锚具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锚具年生产能力达到400万孔及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非股份公司《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钢材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圆钢、螺纹钢两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一个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生产商,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若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商,则需提供所代理的所有生产商资料。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预应力钢绞线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18年9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18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获取:
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取得采购文件,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可交款后先向项目索要电子版,递交报价文件时发放书面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注意:汇款之前请先与招标方联系人进行确认,说明投标材料名称及包件号等。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所投包件号,沪苏湖IV标标书费。汇款完成后将汇款截图、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备注开户行行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到联系QQ邮箱,若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实报价人单位的,按未交标书费处理。
本次招标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递交时间: 2020年12月25日上午8:00-9:30。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30
5、报价保证金:每份人民币2万元整(银行转账),请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6:00前递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6、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
账 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131014000439482
联系人:王明 电话:18036216198
联系人:王晶 电话:16601107000
联系人:高辉 电话:15281235748
邮箱:249985356@qq.com 27300869@qq.com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