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粉煤灰采购
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自购物资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所需用的粉煤灰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粉煤灰共分2个包件,FMH-01包件:I级粉煤灰2400吨,II级粉煤灰50400吨,FMH-02包件:I级粉煤灰2600吨,II级粉煤灰54600吨。
2、合格报价人:
粉煤灰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I级、II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能生产I级、II级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2018年、2019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局入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物资质量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非股份公司《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获取: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7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金路22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取得采购文件,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可交款后先向项目索要电子版,递交报价文件时发放书面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注意:汇款之前请先与招标方联系人进行确认,说明投标材料名称及包件号等。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所投包件号,沪苏湖IV标标书费。汇款完成后将汇款截图、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备注开户行行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到联系QQ邮箱,若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实报价人单位的,按未交标书费处理。
本次招标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递交时间: 2020年11月4日上午8:00-9:30。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总部会议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西首 樱桃园西路7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9:30
5、报价保证金:每份人民币2万元整(银行转账),请于2020年11月3日下午16:00前递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6、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IV标项目部
账 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131014000439482
联系人:王明 电话:18036216198
联系人:王晶 电话:16601107000
联系人:高辉 电话:15281235748
邮箱:249985356@qq.com27300869@qq.com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