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自购物资(钢材、水泥、土工材料、柴油、钢绞线)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钢材、水泥、土工材料、柴油、钢绞线)

招标编号:ZTSSJ-WZ-2018-G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为津静立交桥桥尾至学府中央大道,全长3.59公里。业主为天津津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钢材、水泥、土工材料柴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项目施工范围为津静公路立交桥桥尾至学府中央大道,全长3.59公里。工程内容是将津静立交至新建收费站之间道路拓宽至双向六车道,部分路基改建为立交桥,以及道路拓宽改造后两侧上下行辅路、桥下道路的施工。施工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全套工程。施工里程为K1+279.288~K4+870.43,项目投资4.15亿元,有效工期20个月。

3.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4.1.1钢材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型钢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2水泥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8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d、必须取得拟供应品牌水泥厂家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1.3土工材料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平方米,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4柴油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具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销售公司的授权证明;有相应要求的运输车辆。

3)财务能力:产品销售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信誉良好,年销售额5000万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报价产品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提供的油品。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提供一台手续齐全的加油车供本项目工地机械设备加油使用,随车配置一名加油车司机(证件齐全),加油车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甲方提供加油员。不接受近两年内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和公路市场的供货商。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5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三份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公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其他要求:a、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报名表(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现金购买),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10月18上午8时00分~09时30分

 6.2递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原贝壳涂料院内)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8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1018日上午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原贝壳涂料院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共同发布。

9.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中铁十四局集团(原贝壳涂料厂内)

联系人:刘德山  王世林

 话:18222178660   13371246886

 箱:3526944627@qq.com

 户: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号:1205 0161 0451 0000 0038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


附表1

重点自购物资招标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GJ-01

钢筋

6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 改造项目部

500


2

GJ-02

钢筋

6000

500


3

SN-01

水泥

30100

500


4

TG-01

土工材料

平方米

336700

500


5

CY-01

柴油

320

500


6

GJX-01

钢绞线

800

500



附表2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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