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粉煤灰、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粉煤灰、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8-E019
丰台站改建工程是由铁路总公司和北京市共同筹资建设的大型铁路枢纽改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铁路局丰台站改建工程管理部,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北京市,所需粉煤灰、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承办此次招标。
2.1项目概况:
丰台站改建工程是由铁路总公司和北京市共同筹资建设的大型铁路枢纽改建工程。主要包括京沪、京广、丰沙、永丰既有线改建、新建引入京广客专联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新建预留京石城际线,新建丰台站客车场,派驻机车折返段、客车整备所、动车运用所等内容。
ZQSG-2标段主要工程量:起始里程为JGLDK1+695.59,终点里程为JGDK15+469.78,线路全长6834.5m,包含特大桥3座,框构中桥2座,框架涵洞11座,京广客专联络线JDLDK2+419.22至JGLDK4+186.81段路基,派驻机车折返段,客车整备所,动车运用场所站路基。
合同金额1167053150元(约11.67亿元)。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9日~04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站东老庄25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带一证即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人资格属性及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账 户: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50137360000002222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05月03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3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站东老庄25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本次物资招标是企业采购行为,不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时间期限)。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庄肃乐
邮箱:411095489@qq.com
电话:18038546999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收货 地点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
1 | 粉煤灰 | FMH-01 | t | 52229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搅拌站(入罐)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生产商或代理商粉煤灰月储备、供应能力满足本包件月平均供应量的3倍以上。能同时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建设[2010]255号发布)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及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4.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生产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如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有效证明),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含二、三级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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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收货 地点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
2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2316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 1.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钢绞线20万吨/年以上,投标人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不曾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期内,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含二、三级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投标。 | 1000 |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购买包件号 | |||
联系地址 | |||
营业执照号 | |||
税务登记号 | |||
注册资本金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