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辽宁凌绥高速公路2b标项目经理部、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部施工用粉煤灰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辽宁凌绥高速公路2b标项目经理部、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部施工所需粉煤灰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1.1凌绥高速项目部:粉煤灰一级5000吨、二级16000吨;
1.2京哈高速项目部:粉煤灰一级4300吨、二级33000吨。
1.3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生产厂家年产粉煤灰1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备生产Ⅱ级及以上粉煤灰的能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质量满足国家Ⅰ、Ⅱ级粉煤灰标准及设计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JTG/T 3650-2020等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2.3报价产品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
2.4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本次采购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7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个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10月23日08:00至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中铁十四局凌绥高速项目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整/包件,于2022年10月22日18: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逾期者视为放弃。
6、采购人信息
6.1包件:FMH-01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2b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段银坤
电 话:14786528123
邮 箱:869660172@qq.com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2b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400002411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2包件FMH-02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联系人:孔迷周
电 话:18653026554
邮 箱:594719641@qq.com
标书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账 号:21050174090800001650
开户行: 建行兴城支行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