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机械招标租赁公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就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混凝土罐车、装载机、挖掘机、吊车、随车吊、拖车、洒水车、冲洗清扫车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内容: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报价保证金(元)

使用地点

SBZL-01

混凝土罐车

9m3-15m3

14

500

20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拌合站、工地

SBZL-02

装载机

ZLC50

2

500

20000

SBZL-03

挖掘机

210-240

4

500

20000

SBZL-04

吊车

25T

4

500

20000

SBZL-05

洒水车

10-15m3

4

500

20000

SBZL-06

随车吊

12T

1

500

20000

拖车(带托盘)

13m

3

SBZL-07

冲洗清扫车

/

2

500

20000

1.1 以上车辆或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1.2 常规用混凝土罐车,规格型号为9m3-15m3,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及保险。

1.3装载机,斗容量3m3或以上,车龄在6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1.4吊车,规格型号为25t,车龄在6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车辆检测报告及保险。

1.4.1限位器齐全。

1.4.2凡涉及安装安全卡扣的部位,安全卡扣必须为3个。

1.4.3枕木(800mm×150mm×220mm)齐全。

1.4.4配备钢丝绳Φ18*6M纲丝绳一副、5T吊带一副。

1.5随车吊,规格型号为12t,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行驶证,车辆检测报告及保险。

1.5.1配备钢丝绳Φ16*4M纲丝绳一副、3T吊带一副

1.6挖掘机,斗容量1.2m3或以上,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1.7拖车,13米牵引车,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1.8洒水车,10-15m3,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1.9冲洗清扫车,4.5m3,车龄在5年以内,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注:(1)设备与车辆司机配备必须满足24小时施工需要。

2)以上搅拌站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运输供应数量为准。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年限 3 年以上,年满 21 周岁,严禁无证或持未经国家认证的证件上岗

2、工程概况

樟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A1标段全长21.226km,起讫里程K1+774.5~K23+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樟树市昌傅镇、渝水区新溪乡、姚圩镇与南安乡境内。项目主要为原老路基双侧各加宽7.5m和左侧分离增建加宽20.5m(K2+577~K8+820.878)。设互通枢纽1处:南安互通。路基工程:挖方63.27万方、填方193.92万方、借方127.97万方;桥涵工程:桥梁共有16座,其中特大桥868m/1座(主跨152m),上跨桥670m/5座,中小桥668m/10座,上部结构形式主要为13m空心板、20m箱梁、30m和40mT梁、(40+60+40)m和(30+50+30)m钢混组合梁及(40+60+40)m连续钢板组合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悬浇变截面箱梁。各类型箱涵、盖板涵、圆管涵及拱涵共1142.34m/66道,其中袁河特大桥为本标段控制性重点工程。本标段总投资额11.035亿元,总工期48个月。本工程按设计速度100km/h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3、搅拌站简介

拌合站设置2HZS180型混凝土搅拌主机,拌合站位于线路K7+480右侧800m左右,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主要是供应全标段内混凝土用量,生产各种标号混凝土18万余方。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78日至2022年713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个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财务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

5、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7198:00至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江西省渝水区姚圩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包件,于2022年71812: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组织人财务部,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延刚             话:18971839751

邮  箱:371216000@qq.com        

    标书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99610100101400202928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二二年


Copyright  ©  2017 北京今驰筑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64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