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塔式起重机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塔吊进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设备数量

高度及臂展要求

预计进场时间

预估使用周期

租赁  方式

1

塔式起重机

QTZ100(6013)

4

高度36m,臂展45m

2023年1月

18个月

月租

2

塔式起重机

QTZ120(6015)

3

高度30m,臂展60m

3

塔式起重机

QTZ250(7020)

1

高度28m,臂展69m

4

塔式起重机

QTZ250(7525)

2

高度30m,臂展77m

1.1以上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1.2塔式起重机品牌为中联、徐工、三一、川建、中建,机龄在4年以内,为2019年5月1日之后的设备,表面外观9成新,颜色统一为中黄色,不满足表面外观要求的重新喷漆进场,报价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设备产权证明(购买发票)、设备(产品)合格证、铭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保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记录、安装单位资质。

1.3包件划分详见附表“租赁设备一览表”(此设备数量为承租人计划使用数量,最终使用数量由承租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定)。

2、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特种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租赁产品施工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租赁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设备租赁应为主营业务

2)报价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法人身份或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3)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5)报价人近两年有良好的业绩,近两年在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合作业绩;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报价,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厂家。

3、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经济开发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12月25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经济开发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包件,报价人须在于2022年12月2418: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承租人账户,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东安              孙琪谱

 话:18571990905         17686525808

 箱:114086620@qq.com    1215678323@qq.com

承租人账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号:99011231014000364825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表:

租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保证金

工本费

交纳至

(元)

(元)

1

TD-01

塔式起重机

QTZ100(6013)

4

20000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

2

QTZ120(6015)

3

3

QTZ250(7020)

1

4

QTZ250(752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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