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部施工用花岗岩侧石招标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拟就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所需用的花岗岩侧石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1、采购内容
采购包件钢筋混凝土管HGYCS共计1包件。详见附表一。
2、合格报价人
一、花岗岩侧石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与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二份2020年、2021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公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其他要求:a、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谈判文件获取
2022年2月20日至3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文件HGYCS。可先向项目索要电子版,递交报价文件时发放书面招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 2022年3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万事兴家具产业园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6、采购人信息
组 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宗刘炜 电话:19935172562 邮箱:1779141681@qq.com
太忻大道(108 国道改造工程大盂镇石岭关—阳兴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
1.项目总体概况
太忻大道(108国道改造工程大盂镇石岭关-阳兴大道)项目位于太原市阳曲县境内,北起大盂镇石岭关与忻州市忻太大道相接,南至阳兴大道,道路长度约2.454km,规划道路红线宽26-56m,道路等级为加强型城市主干路。本工程共分为七个标段。
2.标段工程概况
第五标段设计施工起点为K14+860,终点为K18+860,施工长度4km。道路线位于K16+620以北与现状108国道重合进行改扩建共计1.26km,K16+620以南为新建段共计2.74km。沿线经过柏井村、城晋驿村。道路在现代大道设置跨线桥一座(3×30+(36+56+36)+4×30),在杨兴河设置跨河桥梁一座(5×25米预制箱梁)。本标段道路红线宽度26-40.5米。其中太忻大道K16+851.918处为满足柏井村出行需求,需对现状道路进行局部改造,长度为283.55米,宽度为8m,设计车速为20km/h。
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不含绿化带、机电、路灯等)。
1.4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1本次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2本次采购的物资报价必须按照物资描述表规格全部报价,不允许选择报价。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宗刘炜 电话:19935172562
一、花岗岩侧石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与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二份2020年、2021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公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其他要求:a、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8.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凡2022年3月11日16时00分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采购人,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2年3月11日16时00分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1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或线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物资报价表(附表1)。
12.6物资描述表(附表2)。
12.7制造工厂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8制造工厂的企业税务登记证(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0 制造工厂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1报价人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2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4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5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12.16 供应业绩
制造工厂生产经验三年以上且报价人近两年生产供应公路、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使用的同类产品的主要业绩(附清晰真实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可借鉴的经验。
12.17报价人概况。
12.18产品技术规格书。
12.19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0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无
1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含税价格,包括出厂价、运杂费。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或装卸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1)、物资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单价成本分析表”中的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
14.2结算价格:
14.2.1花岗岩侧石实行固定单价
本次招标花岗岩侧石包件实行在合同期内固定单价的方式。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5.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1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报价文件资料)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8.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报价文件”字样。
18.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附录1)及报价表(附表一)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标明“报价函及报价表供开标之用”字样。
18.3密封件之三: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4上述三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报价文件于2022年3月13日北京时间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万事兴家具产业园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19.2未按第18、19.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9.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20.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谈判。
20.2竞谈会上,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 采购人将做谈判会现场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20.4采购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在谈判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谈判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谈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谈判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
22.3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一至两名为成交人。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1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5.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7.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27.2如在本条规定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自购物资招标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人 | 备注 |
1 | HGYCS | 花岗岩侧石 | 99.7cm*15cm*42cm | m3 | 502.488 | 2022年3月至供货结束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太忻大道五标段工地 |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工地验收交货 | 中铁十四局集团太忻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 |
花岗岩侧石 | 99.7cm*15cm*35cm | m3 | 839.5737 | |||||||
花岗岩侧石 | 99.7cm*15cm*15cm | m3 | 159.62967 | |||||||
合计 | 1501.69137 |
说明:以上为招标数量,采购量以施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若数量增减,但单价保持不变。实际结算时,按招标人签认数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