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电梯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部施工用电梯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电梯57台,详情见“采购设备一览表”。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设备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设备应为主营业务;
2.2代理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验),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2.3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出具近两年设备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原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资质(原件);报价人若为代理商时,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资质(原件),具有电梯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不接受同一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报价人参于报价;
2.4报价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级实验室CNAS认证(提供原件);
2.5报价人有三年的良好销售业绩,近三年在房建行业中有类似设备供应业绩和电梯安装维保证明材料,需提供3份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报价人完成的合同额≥1000万元的乘客及消防电梯供货、安装项目(报名需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6报价人在山东省枣庄市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分公司、办事处或维保站,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
2.7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设备质量记录;2019-2021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8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1年11月15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请于2021年11月14日17:00时前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递交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兴城街道泰国工业园南环路中铁十四局集团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侯玉标
电 话:18769117115
邮 箱:616618878@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 1231 0140 0235 6805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Ο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表:
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文件售价(元) | 报价保证金(万元) | 招标人 |
1 | DT-01 | 电梯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57 | 500.00 | 5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