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大湟平场地废旧物资处置

我单位拟处置废旧设备及物资一批,现组织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报价人参加。

一、拟处理设备物资基本情况。

1.处置内容

废旧设备物资一批。为便于报价,本次拟处置标的物划分为个包件:

包件90型混凝搅拌站两套50型混凝土搅拌站一套

包件安全爬梯、钢管、型钢等材料一批。

包件路强仪、净浆搅拌机、胶砂振动台、水泥压力机等试验仪器一批。

处置标的物具体数量详见清单及照片附件一、附件二(最终以场内实物数量为准)。

2. 存放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中石油加油站对面

3. 湟中县场地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振东

联系电话:17788171887

1、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个包件分别报价,或者按照意愿选择任一包件进行报价。

2、我单位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二次报价,我单位要求报价人进行二次报价的除外。

3、报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要报价的包件,但是须对该包件所有设备或物资进行报价,不得只对部分设备物资进行报价。

4、“附件二:现场照片”已经提供了本次处置的所有设备物资实物状况信息,报价人应主动与我方联系获取该附件并仔细查看。报价人如认为照片提供的信息不齐全,或者需获得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按照个人意愿可选择去现场实地考察后报价,自负差旅费用和安全责任。报价人一旦提交了报价资料,即视为对该批设备物资所有相关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报价中对所有风险做了充分的考虑。

5、报价人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必须按照我单位的要求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如成交人放弃签订合同,我公司将在三年内拒绝该报价人参与所有的采购和废旧物资处置活动,必要时上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中国铁建全系统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截止时间:20217424:00时,我单位不接收任何逾期报价。

7、报价人须在距离报价截止时间12小时前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参与报价需交2万元保证金,否则其报价无效。

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61 0150 1014 0111 2041   

报价保证金在我单位与成交人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成交者可直接转为货款,报价人应保证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账户为报价人自有基本账户,否则如影响报价保证金的正常退还,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报价单(按照附表报价单格式)、报价人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所有资料须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为确保报价及评审的公正性,我们要求所有报价资料以密封纸质书面文本方式提供。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信封或档案袋密封(须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包件号)后,递交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66号设备管理中心物资部

报价文件接收联系人曹晓芳,联系方式:199125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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