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渝遂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止水带、防水板、土工材料电子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止水带、防水板、土工材料)
招标编号:ZTSSJSGS-WZ-2021-041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渝遂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止水带、防水板、土工材料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编号:ZTSSJSGS-WZ-2021-0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进行以及采取现场开评标方式。招标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发布,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开评标。
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1止水带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与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报价人必须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防水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内。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5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具备自我研发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具有标准化实验室且通过CNAS认证、有国家专利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近三年无被市级和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抽检产品或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且通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
(6)其他: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防水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与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报价人必须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防水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内。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生产能力:年生产防水板能力应在500万平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
(6)其他: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土工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与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报价人必须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土工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内。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500万平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经过ECM体系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
(6)其他: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3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费用缴纳:详见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电汇形式缴纳,售后恕不退还。
获取方式: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我的标书下载”中下载对应包件的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PDF格式),不提供纸质版。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前。在“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中“我的标书”中上传。格式为PDF格式加密版。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
投标人要求:开标程序启动后,投标人应按时登陆“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的开标大厅,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全程参与开标。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未按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包件名称,确保招标人可查收到相对应的到账记录。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保函等其他方式交纳。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1)为保证在电子开评标过程中的实时性与准确性,供应商务必全程关注、参与开评标实时进展。
(2)有任何问题,可在“易采平台”的首页“供应商指南”的“供应商招投标流程须知”中下载查看。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渝遂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中铁十四局集团渝遂复线高速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涛
电 话:18323844280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渝遂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400290602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