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三公司喀什区域项目电梯竞争性谈判
各潜在报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物资集中采购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对喀什区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满足业主要求电梯品牌、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为喀什经开区项目和喀什英吉沙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1项目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疏勒县产业园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岳普湖县产业园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英吉沙县项目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疏勒县产业园项目部:
喀什经济开发区疏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项目属于EPC模式施工。工程地址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主要工程量包含综合服务中心一栋,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办公建筑。该栋办公楼占地面积1826.4m2,建筑面积13025.5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20.19m2,地下面积3605.35m2),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承建31#、32#、33#、34#、35#、36#、37#、38#、39#、40#、41#、21#厂房,建筑面积90188m2,框架结构。园区道路2条及附属设施,道路全长共计2255.9米,新建围墙3100米,各类绿化种植苗木5223株,绿化面积45356.73m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50部电梯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工程(详细技术参数见后附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岳普湖县产业园项目部:
项目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建设5#、6#、7#、11#、14#、18#、19#、24#、26#、28#、30#厂房、食堂、职工活动中心及2号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20000㎡。其中5#、6#、7#为单层钢结构厂房,28#、30#为地上3层地下1层冷库。本次采购范围包括8部电梯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工程(详细技术参数见后附表)。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英吉沙县项目部:
工程地址位于新疆喀什市英吉沙县,主要承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94000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综合楼66000平方米(主楼地下1层、地上11层,副楼地下1层、地上4层);综合楼4层4000平方米,包括医共体信息中心、远程会诊中心、临床培训中心等;2800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维吾尔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五层,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医学 观察区新建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医学观察区(包括200平方米制剂室),地上四层。中药煎制中心新建框架结构3200平方米,中药煎制中心包括草药库房、成药库房、配置区、熬制区、煎药区、打码区、包装区等。英吉沙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扩容和教学质量提升项目:新建综合实训楼1栋,12000平方米;培训食堂1栋,1970平方米;温室大棚1座,养殖圈舍(标本馆)1座;高标准果园15亩;改造50间培训教室共5990平方米、学术报告厅2847平方米、培训公寓楼8栋;消防改造实训车间3座,3000平方米;包含新建及改造附属设施、配套相关设备等。本次采购范围包括32部电梯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工程(详细技术参数见后附表)。
2.3招标内容:
2.3.1电梯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维护保养、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2.4项目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开区和英吉沙县
2.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通知乙方自报时间完成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达到使用状态。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千万元人民币。
3.2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所代理品牌必须符合此要求。
3.3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4 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如为代理商投标除以上资质外还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
3.6投标人自2018年10月 20 日至2021年 10 月 20 日止(3年),承担过2 个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或15部电梯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验收证明包括至少一台电梯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人员资质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与中建、中铁系统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3.11代理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1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2日9:00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包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恕不退还。
4.2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项目经理部(新疆经济开发区创业二路永桦农业院内)设备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PDF格式),恕不提供纸质版。
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第3条要求的资质证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
招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疏勒县产业园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岳普湖县产业园项目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英吉沙县项目部
联 系 人:万广扩 13365476996(经开区)
彭一龙 19190285999(英吉沙)
谢东辉 17862911555
邮 箱:342936808@qq.com
经开区项目:
账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疏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经理部
账 号:3049020104001543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
英吉沙项目:
账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英吉沙县分公司
账 号:863010012010113589569
开 户 行: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