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门式起重机项目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门式起重机项目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四公司济南大东环项目、岚罗高速项目、高东高速项目施工所需10T门式起重机组织集中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内容:
10T门式起重机9台(济南大东环项目6台,岚罗高速项目2台,高东高速项目1台)。
2、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设备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设备应为主营业务;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3)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
(4)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2016-2018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2018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代理商需由提供设备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报价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报价文件一致。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 年10月27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报价人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工本费交汇至采购人账户(见采购人信息),注明门式起重机谈判文件工本费专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67号)。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8年10月31日0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6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于2018年10月30日12:00前交以电汇的方式交纳至采购人账户,逾期者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李亮 廖梓旭
电 话:18678031569 13235319555
邮 箱:185402024@qq.com liaozixu@vip.qq.com
银行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8 8100 5002 47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