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带施工)
| 询价单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带施工) | 询价单编号 | 002004097202109050000031 | ||
| 采购组织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1-09-07 | |
| 询价日期 | 2021-09-05 | 询价用户 | 刘庆东 | 询价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需求说明 |
| 水泥稳定碎石 | 6% | 吨 | 8670.000 |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标准《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水稳层施工质量须满足长春西安桥项目监理、业主验收标准及城市道路水稳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 收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 |
| 报价要求:1、本价款为采购物资的总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装卸费、运杂费、摊铺施工费、机械费、养护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含施工人员费用;一票制原则)。 2、报价单价为固定价格。供应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
| 质保金: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路基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
|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子承兑方式进行支付。货款按供货量每月计量一次,一票制原则。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业主的工程款计价情况于发票送达日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70% ,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到该批次货款的90%,剩余的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路基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因上游业主付款不到位可以延期支付(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利息)。 |
| 其他:技术规格书、产品验收及施工注意事项详见“物资需求说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