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店城建项目部-真石漆询价单
| 询价单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店城建项目部-真石漆询价单 | 询价单编号 | 002004074202111080000103 | ||
| 采购组织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店项目部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1-11-24 |
| 询价日期 | 2021-11-08 | 询价用户 | 李滨 | 询价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房建项目部 |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需求说明 |
| 真石底漆 | kg | 8105.000 | ||
| 真实面漆 | kg | 9579.400 | ||
| 真石漆 | kg | 141873.000 | ||
| 真石漆(质感漆) | kg | 25771.400 |
| 收货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十四局工地①科技苑中学—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橙香路与联通路交汇处 ②区实验中学—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36号 |
|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报价要求:报价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含材料费、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运输、储存、装车费、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
| 质保金:总货款的5% |
|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组织生产供货,甲方根据乙方供货进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已供材料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供材料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30日内,扣除相应罚款(如果发生),支付剩余5%。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因上游业主支付不及时,甲方可以延期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保证供应且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
| 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