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玻璃夹砂管采购
| 询价单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玻璃夹砂管采购 | 询价单编号 | 002003103202104240000012 | ||
| 采购组织 |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1-04-26 |
| 询价日期 | 2021-04-22 | 询价用户 | 李文治 | 询价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需求说明 |
| 玻璃夹砂管 | φ150mm*8mm | 米 | 5511.000 | |
| 玻璃夹砂管 | φ80mm*5mm | 米 | 14848.000 |
| 收货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店韩路新兴小学斜对面中铁十四局世纪大道工地 |
|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为满足国标设计要求。 |
| 质保金:5% |
|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进行结算。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计价款到付情况且材料验收合格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第一期结算货款的80%,第三个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结算货款的80%,以此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在第四个月10个工作 日内,开始从结算货款剩余20%的第一期逐期依次支付;但最终保留所有结算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内,无息支付余款。(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
| 其他: |